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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免去于茂辉同志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170020202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0-11-09
发文字号 即卫字〔2020〕42号 发布日期 2020-11-09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卫字〔2020〕42号
生效日期 2020-11-09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170020202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0-11-09
发文字号 即卫字〔2020〕42号
发布日期 2020-11-09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卫字〔2020〕42号
生效日期 2020-11-09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免去于茂辉同志职务的通知

即卫字〔2020〕42号


各卫生院,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

于茂辉的青岛市即墨区蓝村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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