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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索引号 37021500600202510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文字号 即民字〔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2-10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民字〔2025〕2号
生效日期 2025-02-10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0600202510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文字号 即民字〔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2-10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民字〔2025〕2号
生效日期 2025-02-10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即民字〔2025〕2号 

区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充分发挥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法治建设作为本单位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全面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三是按时按要求报告工作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同时组织本单位班子其他成员做好年终述法工作。

(二)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坚定政治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的思想旗帜,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交流研讨,本年度先后组织专题党组会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集体学习4次,推进法治建设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制定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筑牢制度保障。三是全面领会会议精神。结合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为民政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谋划法治领域创新,健全保障法治化民生制度体系,确保措施政策有法可依,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强化行政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2024年度,即墨区民政局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工作,针对社会组织、殡葬、养老三大民政领域开展行政检查。通过联合执法、投诉举报、公开曝光工作机制,抽查社会组织48家,殡葬领域企业11家、养老机构8家,为企业和机构指出不足,提出措施,确保依法依规运营。二是着力抓好公墓管理。对2处经营性公墓和1184处公益性公墓及传统墓葬点进行起底摸排,发现问题已于7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同时完成公益性公墓和传统墓葬点的核查比对、审计及认定等工作,保障辖区群众安葬需求。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民政局按照规定对本年度行政检查抽查的单位、执法队伍、检查结果等信息在政务网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四)结合民政部门职能,贯彻执行普法宣传任务。一是大力开展民政法律政策宣传。制定本年度民政领域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民政服务机构、走进家庭开展慈善法、养老服务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二是多措并举发挥民政政策法规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即墨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转发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在镇(街)、村(居)公开栏、民政服务窗口等位置张贴海报、发放政策明白纸等,提高群众学法知法用法意识。本年度“即墨民政”公众号共推送相关法律宣传、法律解释30余篇;“即墨慈善”公众号推送60篇,区级以上刊发稿件38条,即墨电视新闻播报10条。三是开展线下专题宣讲。5月11日,区民政局在即墨古城开展“推进婚俗改革,弘扬婚俗新风”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分发传单等方式,累计现场服务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9月5日,区民政局依托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发挥各镇街慈善力量,开展慈善公益知识宣讲,共发放宣传折页及专刊600余份,解答市民咨询130余人次。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机制。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重大决策程序目录清单,确保民政领域各项决策程序有序推进。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集体议事工作制度,对本部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实施,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坚决杜绝一言堂。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对全局“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定。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山东海政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长期聘请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指导。在合同起草、拟定、审查、修改以及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并提供书面审核与修改意见。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教育还不够经常、深入、系统,个别科室在处理业务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相关专业人员及资源配备尚有待加强,2024年4月机构改革后,我局公职律师转隶至社会工作部,目前无在职公职律师,对民政领域相关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不足。三是法治建设工作的系统性还不强,谋划法治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水平还不高,满足于完成相关部门下达的规定动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得还不好,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

2024年以来,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始终将法治学习作为提升自身能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局机关学法守法水平,利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学习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本年度借助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并在年末组织学法考试,全局15名领导干部全体通过考试。

二是扎实履职尽责,扛牢第一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自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开展普法情况督促检查,对法治建设作出规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全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行政执法队伍风貌等方面展开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抓紧重点环节,推进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优化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任务清单,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下一步打算

(一)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民政”制度建设,制定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持续做好法律顾问续聘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制度。积极做好执法资格考试、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

(二)强化培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能力,从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抓紧抓实公职律师工作,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培养公职律师、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创造条件。

(三)创新形式,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参与度。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强化典型引路,利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着力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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