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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即墨区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4-09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民政系统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民政工作具有特殊政治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学深圳、赶深圳”、加快推进“15个攻势”和区委深入开展“园区建设突破年”决策部署,持续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固根基、扬优势,提效能、抓落实,“争先进、创典型、树标杆”,努力开创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即墨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争当全省区域发展排头兵、打造支撑青岛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正确前进方向

1.强化理论学习研究。坚持学懂弄通做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各项制度,确保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2.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干部网络学院、即墨政务网、即墨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运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及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推动民政工作各项任务部署落地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突出重点防控,全力打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

3.全力打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做好社区层面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好受疫情影响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政策,加强对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摸排和救助力度。加强养老服务、救助站、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指导督促各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做好体温检测、场所通风消毒、隔离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组织开展慈善募捐,动员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4.周密稳妥推进民政领域善后和秩序恢复。认真研究疫情对民政工作的冲击影响,制定完善有关风险预防和应对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稳妥有序恢复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窗口的工作秩序,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做好复工复产相关服务。全面汲取疫情防控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着力将疫情防控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实践上升为制度安排,提高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三、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5.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任务。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精准救助”。推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卡制度,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6.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和青岛市实施意见,落实《青岛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统筹衔接、分层分类的梯度社会救助体系。

7.提高社会救助效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创新丰富救助内容,推广“小桔灯”心理救助经验,发挥第三方社会力量作用,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生活帮扶、精神慰藉等多维救助发展。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扩大信息共享核对数据源,从源头上提高入户调查率。探讨建立贫困家庭救助信息库。

8.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推进引入社会救助第三方评估,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防止“漏保、错保”。规范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试点,适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全面提升服务困难群众效率。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推动救助信息网上、手机移动端公开公示和居住地长期公示。

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9.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落实好各项优惠奖励政策,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不断完善机构、社区、居家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提高养老护理员水平。

10.培育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根据《青岛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1)》统一部署,在全区所有街道和功能区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配建一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招投标或委托运营确定运营组织,建设机构、社区和家庭养老床位数1200张,其中签约街道失能失智人口家庭养老床位数800张以上,为居家失能失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11.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对全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实施建档立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盘活闲置农村敬老院、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资源,转型为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其服务站,为辖区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社会化养老服务。

12.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继续为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一次性体检补助金,落实80至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保障老年人各项福利政策落地落实,提高老年人生活和健康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五、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13.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严格核实身份信息,做好低保系统与青岛市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救助系统内数据互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组织实施民政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

14.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行动,出台即墨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政府、镇街、家庭”三位一体关爱服务保护体系。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留守儿童监护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好业务培训,落实村(居)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制度和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风险隐患。

15.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探索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6.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部署推进社区治理工作。在区、镇街、社区三个层面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申报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实施“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工作模式,举办第五届邻居节,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17.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深化拓展“莱西经验”,集中力量做好6个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点村民自治线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村级事务,提高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征集和“最美社区工作者”征集评选活动。

18.探索推进城乡社区结构优化调整、“村改居”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在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社区规模,做好社区优化调整调研,探索推进“村改居”工作。提升基层政权建设水平。

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19.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健全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建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打造2个党建示范点。

20.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树立一批引领性社会组织。推广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村民自治工作。

21.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

八、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22.建立地名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城区市政道路的命名、更名、调整起止点及名称使用工作,对“有路无名道路、一路多名道路、有名无牌道路”问题进行摸排整改,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

23.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高标准完成《青岛市地名志(即墨部分)》、《青岛市地名词典(即墨部分)》、《即墨区地名志》、《即墨区地名词典》、《即墨区地名保护名录》、《即墨区地名图集》的编撰工作,编绘《即墨区行政区划图》、《即墨区城区图》、《镇街功能区政区图》,开发制作区划地名界线移动设备端管理软件、即墨区道路命名更名管理系统。

24.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开展第六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做好“即墨-莱西线”牵头单位联检任务和“平度-即墨线”被牵头联检任务。做好界线界桩管理,严格落实界桩管理按月巡查报告制度,加大巡查力度,深化平安边界创建。

九、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25.深入推进生态殡葬改革。扎实开展散乱坟墓及传统墓葬点生态化治理改造,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指导各镇街加快公益性公墓和怀念堂的规划建设,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单位,2020年底前,每个新型社区规划建设1处可满足本社区居民未来20年需要的公益性墓地,视情规划建设镇级公益性怀念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化红白理事会建设。开展打击殡葬违法行为“百日集中行动”,严厉查处殡葬违法行为。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规范殡仪车辆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适时开通96444殡葬服务热线,加快推进殡仪馆周边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26.加快推进文明婚俗改革。贯彻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加强婚姻登记中心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开展婚礼式颁证服务,联合有关部门组织推广形式多样的集体婚礼,弘扬文明健康、低碳节约的婚俗新风尚。推进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壮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

27.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科学界定救助对象,严格救助管理程序,依法分类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加强救助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力度,开展好“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严防极端事件发生。

28.扎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会同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优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流程。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化建设,提高补贴发放的便民性、及时性和精准性。

十、推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

29.推进慈善事业依法有序发展。广泛开展《慈善法》和“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扎实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和第七届“山东慈善奖”推选工作,引导全社会营造浓厚慈善氛围。组织开展第14届“慈善一日捐”活动,一日捐善款全部用于精准扶贫,积极参与对贵州省紫云县和甘肃省文县东西部协作扶贫帮扶活动。

30.推进社会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第四届青岛和谐使者、齐鲁和谐使者推选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持续提升社会工作持证人才总量和队伍整体素质。

31.推进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扎实做好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推广“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志愿者的补充优势,积极参与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救助等民生保障工作。

十一、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32.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调研,明确“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目标要求、政策举措,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为推进民政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全面梳理民政常用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标准制度修订和贯彻实施工作,推进标准化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3.强化机制保障。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上下联动,加大对镇街民政工作的支持力度,指导帮助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联动,深化流程再造,完善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动合作机制,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努力实现各类民政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好”。

34.强化活力保障。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开展“述政策、述理论、述典型”活动,提高干部推进民政制度建设、破解民政治理难题的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重品德、凭实干、论实绩”,优化考核办法,强化结果运用,打造“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健全完善干部激励关爱制度,深入挖掘宣传全区民政系统先进人物、事迹,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35.强化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保障新时代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福彩公益金专项检查,梳理、排查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等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范资金适用范围、项目审核流程、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6.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建设,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和省市区委重要决策。

3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度融合,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38.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同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局综合考核,压实局党组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构建完整责任链条。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岗位(科室)廉政风险点分析及防控措施、“三重一大”决策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9.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勇于正视问题、敢于揭露问题,深入开展巩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40.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做到不漏项、不回避,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坚持重点整改和全面整改相结合,在集中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完善制度,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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