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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农民关心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结合村“两委”换届,蓝村镇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公开化轨道,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日趋和谐。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亟待规范完善等问题,健全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财务管理及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意见》,村庄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实行月份预算制度,村庄所有支出原则上做到税票入账,完善资金审批手续,规范资金管理;在村“两委”换届前,为防止新增不良债务,村庄不得举债经营,因工作需要,确需资金借入,事前应向镇政府报《村集体借款审批单》,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实行农村会计人员政府聘任制,对年龄过大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办理退休或更换工作岗位,全镇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资产处置、工程发包等敏感问题,镇成立了村级资产处置和工程发包领导小组,凡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由镇领导小组现场监督,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竞价发包,这样既增加了集体收入和工作透明度,又化解了因仗权发包,暗箱操作而引起的各类不稳定因素。 加大对村庄集体财务的审计,针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抓好专项审计;村“两委”换届期间,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干部做出综合评价,向群众公示,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