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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林业等应对灾害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扎实推进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逐步构建主体多元、竞争适度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提高农业保险服务“三农”的能力,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
青岛市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是经青岛市政府确定,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领域中的保险品种。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要符合国家、省、市农业发展方向,并充分考虑我市农业发展实际,优先支持覆盖面广、区域特色鲜明,对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增收、维护食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农业产品。全市开展的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包括:小麦种植保险,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小麦制种保险,玉米种植保险,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玉米收入保险,花生种植保险,马铃薯种植保险,大豆种植保险,日光温室大棚及棚内作物保险,大、中拱棚及棚内作物保险,葡萄种植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奶牛保险,兔保险,森林保险。
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化程度相结合,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镇(街道)农林财工作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投保。在农民自愿、符合投保条件的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
保险承保机构应在各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将拟参保的农户、组织名单和参保面积、数量等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共区域张贴公示,承保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投保主体与保险承保机构签订保单,缴纳应承担的保费,保险承保机构要进行现场验标。单户投保面积100亩以上和投保玉米收入保险的地块,应在电子地图中精确圈划投保地块,记录四至信息和面积,由投保主体、保险承保机构认可后出具保单。
保险承保机构要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发生种植业灾害时,单独投保的农户向保险承保机构报案索赔,保险承保机构一对一测产到户;集体投保的农户受灾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统一向保险承保机构报案。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保险承保机构原则上可以按测产单位(2-3个行政村划分为1个测产单位;受灾范围较小时,以行政村为测产单位),抽取受损地块的轻、中、重样本测定实际产量分别计算损失率。出现所投保险标的绝产情况时,保险承保机构要单独查勘,进行赔付。鼓励规模较大的经营主体委托专业机构、遥感测产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产量测定工作。
即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咨询电话:0532-8551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