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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试点省份开征水资源税后,原征收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
水资源税按照“水利核准、纳税申报、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即墨区按照上级要求,由区水利局联合税务局对取用水户进行了水资源税纳税人调查确认,并录入了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取用水量—水利部门核定取水量并出具《取用水量核定书》—取用水户持《取用水量核定书》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水资源税交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