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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出生公证需要哪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与申请的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出生地为本市
二、办理出生公证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已离境的,需提交护照等旅行证件的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代理人提交有代理权证明:委托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委托非亲属的,提交委托书。
4、《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由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其他了解情况的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
5、公证书发往美、法、奥地利等国家使用的,需提供2存免冠近照(比公证书多一张)。
6、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出生公证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即填写“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后,做出材料与陈述均真实的承诺。如发现材料虚假,公证机关有权没收虚假材料,已收公证费不予退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3、公证员审查材料,予以受理,按《公证程序规则》要求为当事人打印文书和笔录,并出具受理回执。
4、当事人缴纳公证费。
5、公证员后期制作公证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凭受理回执和公证费收据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四、出生公证的收费依据及标准拾什么?
每件150元。
翻译费:英文每件50元。
副本费:每份20元(美、韩、俄、奥地利等国家每份40元)。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司法厅鲁价费发〔2017〕68号。
五、出生公证的办理时限是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