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经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准入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2-15-1 |
汽车产业新城规划路以东、解放大道以北、规划九路以西 |
124922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5%(不小于10%)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50 |
5057 |
2117.8625 |
187万元或187万元的整数倍 |
2022-15-2 |
汽车产业新城埠惜路以东、解放大道以北、规划路以西 |
211812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5% |
汽车制造业 |
50 |
9393 |
9393 |
317万元或317万元的整数倍 |
2022-15-3 |
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以南、埠惜路以东、规划路以北、规划九路以西A地块 |
133214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5%(不小于10%) |
汽车制造业 |
50 |
7861 |
4343.7062 |
199万元或199万元的整数倍 |
2022-15-4 |
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以南、埠惜路以东、规划路以北、规划九路以西B地块 |
66558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5%(不小于10%) |
汽车制造业 |
50 |
3676 |
2170.4158 |
99万元或99万元的整数倍 |
2022-15-5 |
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以南、埠惜路以东、规划路以北、规划九路以西C地块 |
46667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5%(不小于10%) |
汽车制造业 |
50 |
2721 |
1517.4187 |
70万元或70万元的整数倍 |
2022-15-6 |
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以南、埠惜路以东、规划路以北、规划九路以西D地块 |
50000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5%(不小于10%) |
汽车制造业 |
50 |
2842 |
1625.2404 |
75万元或75万元的整数倍 |
2022-15-7 |
青岛蓝谷滨河南一路以南、滨河南路以东、莱青路以西、鹤山东路以北LG0202-38地块 |
20557 |
工业用地 |
≥1.5 |
≥30% |
≤15% |
生物制造业 |
50 |
1478 |
828.5780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2022-15-8 |
青岛蓝谷滨河南一路以南、滨河南路以东、莱青路以西、鹤山东路以北LG0202-40-B地块 |
392 |
工业用地 |
≥1.5 |
≥30% |
≤15% |
/ |
50 |
27 |
15.7950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2022-15-9 |
青岛蓝谷滨河南一路以南、滨河南路以东、莱青路以西、鹤山东路以北LG0202-39-B地块 |
4035 |
工业用地 |
≥1.5 |
≥30% |
≤15% |
/ |
50 |
269 |
157.6205 |
6万元或6万元的整数倍 |
注: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耕地开垦费
竞得人除缴纳拍卖成交价款之外,2022-15-1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719.7775万元;2022-15-2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3793.0950万元;2022-15-3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277.4275万元;2022-15-4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1389.6450万元;2022-15-5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826.4025万元;2022-15-6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958.2075万元;2022-15-7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440.1225万元;2022-15-8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11.6325万元;2022-15-9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115.56万元。
三、产业准入
地块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二级目录,2022-15-1号地块准入产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2022-15-2号、2022-15-3号、2022-15-4号、2022-15-5号、2022-15-6号地块准入产业类别为汽车制造业,2022-15-7号地块准入产业类别为生物制造业。竞得人竞得土地后,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2-15-1号地块同步与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2022-15-2号、2022-15-3号、2022-15-4号、2022-15-5号、2022-15-6号地块同步与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2022-15-7号地块同步与青岛蓝谷管理局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
2022-15-8号、2022-15-9号地块为边角地补办手续,不采取“标准地”模式出让。
四、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须单独申请。
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和《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青岛市即墨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青岛市即墨区内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竞买的,需在青岛市即墨区内成立联合体的全资公司,再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2022年5月6日1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ingdao.gov.cn)点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网上交易’”进行。
七、竞买人可于2022年4月16日9时至2022年5月5日16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竞买人可于2022年4月25日9时至2022年5月5日16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6时。竞买人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缴款人名称须一致。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十、竞买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买人资格后审制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可通过电话(18866625196)联系咨询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的相关事宜,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五)竞得人须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组织出让活动。
十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2-58551739
数字证书(CA)青岛市即墨区受理点:青岛市即墨区市民大厅一楼7号窗口
数字证书(CA)联系电话:18866625196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