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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报材料
1.基础材料: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扫描件(见附件),请各企业自行下载填写;⑵运输司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运输司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其他材料:⑴道路货运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从业资格证扫描件,运单、提货单、入货单等证明货物种类的证明材料;⑵其他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驾驶证扫描件,营业执照、与运输货物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1.下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见附件),根据实际运输需求进行填写。
2.将“提报材料”中要求的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科审核(邮箱地址:jmtxzsq@163.com),邮件标题格式:“【通行证申请】公司全名_联系人_联系电话”(例:【通行证申请】青岛XXXXXX有限公司_薛**_1368764****),咨询电话:0532-85053108;0532-88520361。
3.区交通运输局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通行证进行编号盖章,并通知企业联系人领取通行证,领证地址为:即墨区壮武路496号市民大厅一楼交通窗口。
三、注意事项: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独立编号,仅原件有效,涂改、污损、复印无效。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各企业根据运输计划提前申请,通行证于每日下午15:00-17:00集中发放。
2.目前仅受理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的通行证办理工作,运输其他货物的,暂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