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近期,我市新增12处固定式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将各固定式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2017年5月9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以上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
具体地点如下:
|
序号 |
设置位置 |
|
1 |
龙山路与鹤山路路口 |
|
2 |
龙山路与翠屏路路口 |
|
3 |
龙山路与盟旺路路口 |
|
4 |
壮武路与鹤山路路口 |
|
5 |
壮武路与翠屏路路口 |
|
6 |
壮武路与盟旺路路口 |
|
7 |
壮武路与皋虞路路口 |
|
8 |
长广路与鹤山路路口 |
|
9 |
长广路与翠屏路路口 |
|
10 |
长广路与盟旺路路口 |
|
11 |
长广路与皋虞路路口 |
|
12 |
长广路与宁东路路口 |
特此通告
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