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近期,我市新增1处固定式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将固定式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2017年1月22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以上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
具体地点如下:
|
序号 |
设置位置 |
|
1 |
鹤山路与共和路路口禁左抓拍 |
特此通告
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