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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关于公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二)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9-20

       根据《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二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布总成绩及体检人员

   按量化加分累计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权重计算分值后,计算得出总成绩,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见附件)。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为附件中“是否进入体检范围”列中加“Y”的人员。

若对本人或他人总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的60分钟内向区公安分局当面反映。受理地址: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西楼417室(即墨区振华街152号)。

    二、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时间: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早晨7:00。

2、集合地点:即墨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即墨区人民医院南大门对面)。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试准考证(缺一不可)。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每人220元。

5、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与体检无关物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6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晚22时后禁食禁水(包括禁嚼口香糖)8-12小时。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责任自负。

9、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其他报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其他体检要求,详见《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附件:《总成绩汇总表》(二)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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