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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即政发〔2018〕15号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青岛市重新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现将我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通济街道、环秀街道、龙山街道、北安街道、龙泉街道、温泉街道、鳌山卫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行政区域。
调整后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青威路-华山三路-G2011-珠江二路-规划路向北(珠江二路和珠江一路路口东300米)-珑湖路-湘江三路-青年路-湘江二路-204国道-规划路向东(204国道和湘江二路路口北450米)-埠惜路-青威路合围区域。
特此通告。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