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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网购遭遇虚假宣传 第一时间维权留证
发布日期: 2016-10-14

  前不久,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赵先生的投诉反映:在京东商城某品牌服饰的官方旗舰店购买一件T恤,该旗舰店宣传T恤是纯棉的,但到货后却发现不是纯棉的,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情况,要求退一赔三。赵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购买的交易记录及商家对T恤在网上宣传的截图,但赵先生后来反映该商家已对T恤“纯棉”的宣传情况进行了修改。

  接诉后,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在调查取证中,发现该官方旗舰店已对销售的T恤“纯棉”材料的宣传进行了修改,与赵先生的截图不一致。执法人员到该官方旗舰店所属的公司现场核实,在现场的办公电脑中,也发现对T恤的宣传进行了修改。鉴于网上虚假宣传的证据无法固定,市场监管部门无法立案调查。最终经执法人员的调解,商家同意给赵先生退货,赵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兴起,消费者反映的网络虚假宣传现象也越来越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对于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导的宣传,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应当立案调查,对于消费者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退一赔三或给予500元的赔偿。

  网络销售的虚假宣传行为查处的最大难题就是证据难以固定。从消费者投诉,到投诉单转派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手中,有一定的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商家有可能发现自己的宣传存在问题并对广告进行了修改,导致证据无法固定,不能予以立案。对此,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示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下,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电话,执法人员也可以第一时间自己从网上取证,然后到现场再固定证据。三方证据齐全,商家便无法抵赖。一旦确认了商家存在网上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会立案调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商家网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逐步规范网上的经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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