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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土地和土地出让金管理,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有效开发利用和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征缴到位,青岛市局开展建设用地批而未用和土地出让金专项清理工作。 对照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批而未用”建设用地信息,逐地块、逐批次摸清辖区内2007至2011年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建设用地的真实状况,做到数量准确、位置明确、现状清楚。逐地块、逐项目查清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土地真实原因。根据清查数据,剖析原因,制定促进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的处置措施,研究完善防范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土地的长效监管机制,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管理。 全面、准确清理2007至2011年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利息情况。根据清理结果,对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利息的单位、个人,限期缴纳到位。对逾期不缴纳的,通过司法、仲裁等程序,依法予以追缴,直至足额入库,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土 地 利 用 中 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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