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政府领导要求,自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事故统计情况看,2018年全省发生的20起较大事故中,有10起是由于非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占全部较大事故的半数以上,教训十分深刻。近年来,我区也发生过因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和险情,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当前,全省正在开展迎接建国 70 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作为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明确对“打非治违”不力将进行严厉问责:“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将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的隐蔽性、动态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打非治违”刻不容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 打非务尽、治违必严”的思想,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和今后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措施,紧抓不放,持续推进,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二、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的属地责任,街道29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履行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街道将成立专门的“打非治违”工作队伍,安排专门力量,落实“打非治违”各项任务,其中相关领导亲自抓,定期研究调度、定期督导推进。
(二)全面排查。各单位要对照“打非治违”重点参考内容(见附件1),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突出镇街结合部、人员聚集区、偏僻场所、废弃厂房(养殖场) 、出租屋、园中园及山林果园等重点区域;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涉氨企业、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渔业生产、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无证无照、游商浮贩、高处作业无防护、农村无资质建房等非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各自辖区和行业内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深入巡查。要结合各自辖区和行业实际,分析确定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重点区域和部位,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不放松。要动员网格化人员通过“随手拍”、通过村居网格员日常巡查、发动社会力量举报、邀请媒体进行监督等方式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落实人防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无人机侦查、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排查,切实做到不漏掉一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严厉打击。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按照有关程序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打非治违”成效。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各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依法从重处罚,活动期间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再行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挥,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确保制度、人员、工作落实。根据上级规定,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责任;追究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的,必须同时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二)积极迎接上级督导检查。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层层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对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部门要汇总形成台账报至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对台账进行汇总、存档,积极迎接由区政府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配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公开举报电话,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公开曝光,依法严处,提高震慑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打非治违”的工作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排查了多少重点区域和行业,是否实现全覆盖,打击治理了多少非法违法行为。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汇总“打非治违”工作情况,于每月24日之前, 将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情况月报表(附件2)报街道安委办。
(联系人:刘萌瑶、王丹妮 电话:86562723 邮箱:jmqwqajb@163.com)
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