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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9-12-30
  • 发布文号: 龙泉字﹝2019﹞108号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龙泉街道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龙泉街道办事处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对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方案》坚持五项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尊重科学;创新发展、改善民生;党政同责、部门联动;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龙泉街道办事处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工作目标是:2019年,全面建立街道、村二级林长制。12月底前出台《龙泉街道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配齐村级林长;2020年,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林长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2021年,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形成全域覆盖的林长制网络,森林及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维护林业资源总量稳定;2030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龙泉街道全面建立街道、村二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

相关政策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