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青岛垚同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合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即墨市灵山镇灵和路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青岛垚同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灵山镇灵和路,总投资1000万元,收购青岛良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其原有的生产设备进行淘汰更新,从事锌合金及铝合金生产,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年产锌合金5000吨,铝合金20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3599.44m2,建筑面积约234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宿舍、传达室、仓库各一座;主要原辅材料有锌锭、铝锭、铜锭、镁锭、铝锭等,主要设备有燃气合金熔化设备和自动化流水成锭机。
项目劳动定员20人,设职工宿舍,5人住宿,不设职工食堂;年工作280天,一班制,8小时/班。
2、产业政策和规划协调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熔化废气
项目熔化过程封闭,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99%,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旱作堆肥。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合金熔化设备、自动化流水成锭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均选用低噪音设备,放置在厂房内,经车间围墙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m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由企业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故本项目各固体废物均有妥善的处置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4、环评工作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用地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反映。
6、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垚同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威
联系电话:13808966137
7、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79号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4号
联系人:李工;电话:0371-55318086
此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青岛垚同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