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即墨市市医院片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即墨市市医院片区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即墨市市医院片区改造项目位于即墨城区墨水河以南、青石路以西、健民街以北、烟青路以东(不含市医院、沿青石路部分房屋等保留建筑)。 项目共分为三个独立地块,北区(以下称A1地块)位于墨水河以南、即墨市医院以北,其南侧为城市规划道路;南区(以下称B地块)位于烟青路东侧、即墨市医院以西;幼儿园地块位于即墨市医院西北角。 该项目总投资约11.38亿元人民币,项目拟建有高层住宅、商业办公楼、经济发展用房和幼儿园等。项目总占地面积 项目地块共建2个地下停车场,停车位2266个,地上停车位34个。 项目计划于2012年7月开始项目前期工作,预计于2015年6月底完成全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周期共3年,约36个月。 2.项目保护目标 项目保护目标为:项目B区东侧即墨市人民医院(距项目用地红线约 3.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项目地块内原有居民楼、企业等建筑物拆迁、土石方开挖、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及一些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和装饰工程中涂料、油漆等产生的有机废气。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以及施工期间模板支拆等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场地土壤裸露,遇雨时造成的水土流失。 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汽车尾气、居民厨房和幼儿园食堂灶头燃气废气、油烟废气。该项目年耗天然气4.61× 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项目内车辆行驶、停车场车辆启动产生的噪声、水泵房、变配电室、风机房等设备房中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以及人群活动噪声。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商业办公废水,污水年排放量为32.7×104t/a,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147t/a、BOD5≤81.8t/a、SS≤65.4t/a、氨氮≤9.81t/a,动植物油≤6.54t/a。项目所产生活污水先排入项目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商业包装物和厨余垃圾等。项目投入使用后生活垃圾约2647t/a。生活垃圾要做好袋装收集管理工作,避免露天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外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商业垃圾年产量约951t/a,商业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废弃物及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物业管理部门日产日清。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同时采取围挡、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的道路及作业场地用混凝土硬化等措施。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营运期:居民厨房和幼儿园食堂采用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并设油烟净化器,减轻油烟污染环境,产生的炊烟废气通过专用排烟烟道排放。汽车进出小区的汽车发动机排放的尾气要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2005)标准的要求,车库废气经机械送风系统通过地面竖井排放。 水污染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l4-033-2005)和《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采取合适的收集措施,与市政部门联系,沉淀后排入邻近市政污水管道。 营运期:生活废水先经项目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市污水主干管,废水水质指标达《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的B等级要求。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有关规定,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并进行必要的隔声处理。 营运期:临烟青路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开挖土石方和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送至规定的地点倾倒。 营运期:生活垃圾统一存放于带盖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商业垃圾固废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存放,集中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时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排水工程、拦沙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和应采取的生物措施做到在项目施工期和完工后同期运行。 建设项目建成后,广植花草树木,使绿地率达到30%的设计要求,能起到抑尘、降噪,减轻环境污染,美化环境的作用。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监测资料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S02、N02、PM10日均值分别为0.014~0.040mg/m3、0.025~0.036mg/m3、0.025~0.099mg/m3,,各项指标均达标,评价区域内空气质量良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区域除南侧用地红线处噪声受健民街交通噪声影响略有超标外,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55/45dB(A)),临烟青路侧噪声满足4类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下水水质中所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要求。因此,该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项目所在区域北侧墨水河上游(张家烟霞桥)和下游(窑头闸)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标准要求。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的情况下,扬尘污染范围约在 装饰装修材料选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绿色装修材料,并且由于装饰工程基本上在室内、界内分散进行,对界外影响甚小。 施工期噪声部分场界存在一定程度的噪声超标,施工期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少量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和厨房灶头燃气。由于使用的是清洁能源,各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商业办公废水,所产废水先经项目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对当地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位于地下,在采取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的情况下,配套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以及项目本身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入住后,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商业垃圾固废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物业管理部门日产日清,集中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对周围环境无污染影响。 建设项目对生态无明显影响。 环保措施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将项目带来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项目选址可行性和场区布局合理性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即墨市总体规划,项目场内布局比较合理。 综合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即墨市总体规划,选址可行,场区内布局比较合理。地块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周围配套设施较完善,可以满足项目功能要求。在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评价,项目的选址与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之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环评单位名称:青岛理工大学环评中心 联系地址:山东青岛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5071266 联系传真: 85071255 电子邮箱:zflfy@163.com 建设单位:即墨市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光 联系电话:89063629 环评单位在接受公众询问和调查的基础上,将把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实地反映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专章中,以备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考。 【附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及建议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块周围企业职工、周围居民及其他相邻区域关心该项目的所有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 您对该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为采用网上公示和定向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第五条。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您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