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中山街东端路北立法街29号的市博物馆后院,迄今已有1400余年的历史,历经沧桑

。县衙的一至三堂幸存,成为山东省仅存的三堂老县衙。此衙自隋开皇年间初建,经元、明、清朝先后进行了10余次修葺和扩建,逐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县衙建筑群。
一堂,即正堂,或称“大堂”和“公堂”,是诉讼、审讯的场所。正堂后面为二堂,曾名“印堂”、“鸣琴”和“致远”,是议事办公和会客的地方。再后为三堂,是县令与眷属的内宅寝室。1999年维修后的正堂古朴典雅,雄浑庄重。门口的立柱上镌刻着施政楹联:“堂外四时春和风甘雨,案头三尺法烈日严霜”。堂内正上方书有“高悬明镜”,两侧书有“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匾额。正堂在一片古柏的映衬下,重现昔日风貌,为古老的即墨城增添了一大景观。特别是在西配房原址内发现的“地库”,为它处县衙所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