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已成为衡量城市发展理念和治理水平的显性标志。2021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目前,我区已在垃圾分类上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与工作推进,2024年上半年正式开工的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来能够大幅提高即墨区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改善环境质量;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也在持续推进“绿色办公”,所有办公场所落实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在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环节加大过程执法处罚力度,持续推进“四分四定”分类体系建设。想从根源继续提升可焚烧发电垃圾的处理规模和处理水平,就必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规模和水平。 二、问题及原因 (一)生活垃圾数量庞大,垃圾分类能力不足。随着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垃圾数量亦逐年增多。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与生活垃圾数量快速增多的矛盾突出。 (二)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弱,分类投放参与率低。垃圾分类是一个需要居民自发参与、企业与政府联动推进的系统性工程。但很多居民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认为垃圾分类只是政府的事,「政府热,居民冷」的现象持续存在。 (三)垃圾分类“门槛”高,居民参与困难。部分投放垃圾桶的区域,很多仅简单地放置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分类垃圾桶,但并没有相关的指示牌或分类明细表供居民参考投放。居民自己不清楚手中的垃圾是何种分类,自然无法参与分类投放。即使强行提高投放参与率,也无法改变投放准确率低的现实情况。 (四)配套设施不完备,存在“先分再混”问题。垃圾分类处理涉及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利用,是一个整体过程。但在运输过程中,因缺乏相匹配的分类运输车以及环卫部门部分人员缺乏分类意识,已经分类的垃圾依然会在运输和集中的过程中混合在一起。既使前期的分类工作变成无用功,也打击了居民后续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建议 (一)降低居民参与门槛,提高居民参与意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行动」的原则,加强垃圾分类公众宣传和分类知识普及。可统一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电子指南,给每一个垃圾桶贴印二维码,居民对分类信息一扫即知。加大推广“琴分类”小程序,不断更新录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基础情况、升级改造和日常检查信息。同时可选取社区进行试点,在居民经常投放垃圾的时间段安排垃圾分类检查员,对执行垃圾分类较好的居民予以积分奖励,并每周给予积分靠前的居民以一定的物质奖励(例如赠送可降解垃圾袋、鸡蛋等)。以此引导居民快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二)提高运输端的分类处理能力和处理意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垃圾分类处理,运输是衔接居民和最终处理端的关键一环。应当为环卫部门增加相关的专门运输车辆,并做好相关的分类工作培训,避免居民的前期分类成果付之东流,徒增处理端的压力。 (三)尊重实际情况,调低分类要求 垃圾分类并不是一项容易的事,应根据我区生活垃圾特点、垃圾终端处理模式和公众认知水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简单易辨的分类种类和操作方法。例如,若分类过细,就容易造成操作难度越大,成本越高、效率越低的问题。 推行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和收运处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关键环节和基础保障,对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现代化道路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区垃圾分类已做出许多努力,取得不少成就。但仍需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