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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农机存放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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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年度 2017 类别
委员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委员
文号
年度 2017
类别
委员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委员
提案内容

提案

内容

即墨市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

提     案

会字第99

案由:关于解决“农机存放难”问题的建议

内  容:

农机停放难”是当前制约农机化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近期,笔者作为政协委员,农机局一名普通干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调研,并现提出提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农业机械化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保障。目前我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30万千瓦,各类农机及配套机具达到10.23万台,全市110万亩耕地有95%以上的生产劳动量都由农业机械来承担,使20余万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农机化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承载性作用和基础性地位日益显著,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结合得也愈加紧密。

然而正是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做出巨大贡献的农业机械现在却面临着“无处安身”的尴尬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在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中拆除用于存放农机的车棚8000余个,达10万余平方米,仅段泊岚镇就拆除较大的农机车棚1200余个。调查显示,目前全市农机库房存放率仅不足20%,全市有近万台价值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大型农机露天存放。农业机械不同于交通工具,其主要运动部件裸露在外将大大缩短使用寿命,增加工作成本,以一台10万元左右小麦联合收获机为例,露天存放缩短其使用寿命3年,增加其维修、油耗等使用成本6万元以上。全市农业机械因露天存放每年给农民群众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2亿元以上。然而近年来我市各类新型农机增长迅猛,仅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落实带动起5亿元以上农机购置量,存放需24万平方米的新增库容量。农机停放难问题可谓量大面广,形势紧迫,农机化越发展,矛盾就越突出。

拆旧亟待建新。造成农机停放难的根本原因是新建农机库房用地指标问题。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规定:“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县级农业部门、国土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引导和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过程中,相互联合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兴建粮食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

二、几点建议:

一是恳请市政府在用地管理上向农机库房用地建设倾斜,尽可能地解决农机库房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一方面财政扶持资金与购机补贴政策相结合,按照购机补贴资金和购买机械的数量,由市财政对农机大院、机械库房建设进行补贴。另一方面设立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由于农机合作社场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建议政府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农机合作社场库房建设,并列入财政预算,根据规划面积,对农机合作社场库房建设给予补贴,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投入机制。

三是与农村新社区建设相结合,进行整体规划。统一作出规划部署,由镇政府或村集体牵头,利用废弃厂房、学校等场所兴办农机大院,实现农机集中停放。并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将农机大院建设纳入整体规划中,根据农业机械保有量、耕地面积,因地制宜,留出一定的土地,用于解决农业机械存放问题。

答复

意见

 

即墨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99号

提案的答复

 

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机械存放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3月,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立即召开党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解决农业机械存放难”的提案既代表了广大农机手共同的心声,又是农机部门近年来一直在下大气力解决的问题。此次我们以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为契机,再次积极协调市土地部门,并立足农机工作的实际,积极争取领导,强化措施对解决农机停放难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积极与市土地部门进行联系沟通,详细阐明当前解决农机停放难的迫切形势。市土地部门的协办意见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应控制在3亩以内……,建议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过程中,相互联合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兴建粮食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了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其中,土地部门答复意见中明确提出:“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应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此,农机停放库房必须按建设用地进行审批。无建设用地指标仍是造成农机停放难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且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二、争取领导,强化措施,积极发挥农机部门职能作用来解决农机停放难问题

一是争取青岛市农机局的支持。我们以荆立军委员的提案为依据,积极争取领导,申请青岛市农机局对我市农机库房建设进行补贴。今年计划新建农机安居工程3处,共投资40万元,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

二是开展调研,研究对策。在开展农机深松工作同时开展了对全市137个农机合作社的大调研活动,对全市农业机械存放概况进一步摸底,从集中停放农机、寻找废弃库房、利用部分村集体建设用地、研究简易车棚等方面研究解决农机停放问题,并对青岛市“农机安居工程”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

三是对我市具备建设条件的农机合作社进行筛选、指导和服务,确保农机安居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以此为契机,以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机库房建设的指导,加强合作社之间的农机库房的联合投资、共同使用。

感谢您对农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今后,我们一定在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服务工作,为我市现代农机发展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即墨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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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