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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增量提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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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年度 2015 类别
委员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委员
文号
年度 2015
类别
委员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委员
提案内容

提案

内容

即墨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提     案

会字第46号

事由: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增量提质的建议

内容: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呈现出风帆高张的发展态势,数不胜数的本土企业,靠着“草根”般的闯劲儿和拼劲儿,努力实现着个人及企业的中国梦,成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融资难、管理方式落后等因素仍制约着我市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小组对此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我市民营经济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有个体工商户116575户,同比增长99.27%;注册资本(金) 661831万元,同比增长31.01%。共有私营企业18788户,同比增长25.07 %;投资人数32077人,同比增长21.56%;注册资本(金) 47782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5%。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77户,同比增长7.58%;出资总额163557.582万元,同比增长11.41%;成员总数56336人,同比增长4.14%。

二、存在问题

即墨市民营经济发展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特别是同发达城市相比,制约性因素及发展难题仍然存在,主要是:

(一)融资渠道狭窄,发展资金不足。金融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渠道不畅,已成为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瓶颈。根据前期调查,77%的经营者需要政府加强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项基金,60%的经营者希望政府提供贷款贴息,53%的业户希望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从中可见,占市场数量99%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适宜的融资渠道和方式、没有足够的抵押物、缺乏政策或者政策不配套在融资方面遇到问题。

(二)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普及。即墨的民营经营业户众多,但目前仍有相当部分经营者在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及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不足,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存有“小富即安、小成则满”的守旧意识。同时,企业规模大的少、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仍较低。

(三)企业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和农业板块的民营经济,在资金上明显面临信心不足,58%的业户面临的主要问题为资金紧张、融资困难,67%的业户面临缺乏研究人员、研发能力,63%的业户市场前景把握不准,46%的余户取法战略合作伙伴。

(四)企业成本增加,技术工人短缺。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以来,导致劳动力成本提高。大部分企业表示招工难,招工压力大,这势必影响企业生产的扩大。

三、民营经济增量提质的对策和建议

(一)深化登记服务支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即墨市政府《关于加快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大力支持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与信息服务、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发挥登记注册把关作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即墨市产业布局的项目,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二)继续推进品牌战略,扩大总量与挖掘品牌潜力并举。根据即墨市经济发展方向,合理确定目标,科学组织实施,深入落实措施。一方面在发展注册商标数量和质量上为企业出谋划策,积极引导企业不断扩大商标注册的类别和领域,重点支持品牌加工企业商标注册,引导企业和个人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另一方面,依法做好驰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发展梯队,进行分类指导,优化服务措施,对驰名商标争创条件基本具备的企业加强跟踪服务,用扎实细致的工作打好攻坚战。

(三)继续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一要做好动产抵押登记。主动牵线搭桥,把信用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提高企业动产抵押率;利用浮动抵押,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难的问题;利用动产抵押登记,激活合法的民间借贷,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二要积极开展股权出质登记。通过向企业宣传政策,帮助企业与银行、质权人牵线等方式积极为中小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帮助企业股权融资。三要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展新的渠道。

    (四)继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方面,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要继续认真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在抓好量的扩张的同时,重点抓好质的提升,引导合作社逐步向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发展。鼓励跨区经营,支持在城镇设立专营店、销售点等分支机构销售农产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三农建设,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稳定农产品产量,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培育机制,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其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市场主体。

(五)继续加强行政指导,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能力。针对私营企业普遍存在的产品科技含量低等“瓶颈”问题,充分发挥政策和行政指导的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通过举办产学研洽谈会等形式,引导私营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联系,引进专利技术和高新技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全市已有100多家企业与15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协作关系。针对私营企业人才匮乏、发展后劲不足的突出问题,鼓励企业吸引各类人才来即墨创新创业,创造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要大力推进提高经营业户综合素质的“培训工程”,经常性地开展政策、法制宣传和技术传授、信息交流等活动,重点加强对经营业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增强市场观念、机遇意识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树立干大事业、求大发展、艰苦奋斗、不断开拓的“闯业干事”精神。

答复

意见

办理方式:面复                                

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即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王新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增长提质的建议”收悉。我局与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发改局等单位认真分析研究了您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   落实改革政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加强政策宣传,让改革政策惠及群众。近年来,自上至下出台了很多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改革措施。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实行前置改后置,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年检改年报,加强后续监管等措施。人社部门出台鼓励创业就业优惠补助政策,青岛市、即墨市政府出台鼓励企业转型升级的奖励政策。国家、省、青岛市及我市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要经常性地组织科技工作座谈、专题培训等活动,让民营企业及时了解信息,推动政策的落实。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项目进行重点支持,积极向上级推荐。这些政策在促进就业、创业,助推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让企业享受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搭建创新创业的平台。把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作为完善科技型民营企业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民营企业创新集群的重要措施,建立完善一批科技创新公共孵化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重点做好智能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品牌、中国(即墨)服装品牌孵化中心、环保新材料等科技孵化器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孵化器运营机构参加相关的交流和培训活动,对孵化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提升孵化器运营机构的管理水平,提高孵化效率,有效解决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共性需求。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在孵民营企业争取上级科技政策扶持,激励研发设计和中介服务机构发挥作用,加速民营企业成长。组织孵化器开展创业导师辅导、培训等活动,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学习交流,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发挥登记注册把关作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即墨市产业布局的项目,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二、推进品牌战略,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为使品牌经济规范有序发展,我市专门成立了品牌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品牌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定了品牌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了《关于建立争创工业名牌奖励制度的通知》、《品牌培育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多渠道、全方位引导、支持、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同时,我市不断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明确了品牌推进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做好品牌创建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结合品牌产品的创建,我市依托中国(即墨)服装品牌孵化中心,多次邀请专家采取召开座谈会、品牌论坛等形式,加强品牌培训、广造舆论宣传,提高全市民众对品牌经济发展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品牌创建氛围。同时,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法律、经济以及行政手段为企业争创品牌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品牌的成长壮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重点培育促进,搞好跟踪服务。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发展、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品牌创建工作的投入和运作力度,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指导;对列入品牌培育计划的重点企业由品牌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指导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快捷服务。近年来,组织大多数品牌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品牌建设培训班,并邀请专家就全市品牌培育工作进行实地考察、现场指导。

(四)建立奖励制度,落实激励政策。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全国质量管理奖、中国世界名牌)、山东名牌(著名商标)和青岛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于当年新通过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和即墨市级认定的,分别由市政府累计奖励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2005年以来,我市用于品牌创建方面的奖励资金累计已达5000余万元,极大激发了广大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搭建融资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一)发挥金融部门主力军作用,提供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积极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信贷业务,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和引导邮储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对资质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根据我市农村产权确权工作进展,适时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试点。三是发挥政策性担保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推进我市服务于小微企业和自主创业贷款的小微政策担保公司的设立进度,不断优化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发挥政策性担保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加强银担合作,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二)多方搭建信息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宣传和帮助中小企业进行免费信用评级,与青岛市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研究我市中小企业情况,到企业现场调查、评审,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获得相应的信用等级。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享受担保机构一定的优惠,享受银行在授信审批、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的差别化服务。很多企业对股权出质融资了解不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让企业了解,可以将股权进行抵押,进行融资并帮助企业与银行、担保公司等牵线搭桥,指导企业用好股权出质融资工作。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信用担保公司等投融资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创造条件。对全市担保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每月对备案的担保机构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其业务开展情况,积极协调市场前景、经营状况良好并有担保需求的企业与担保公司对接,促成双方合作。

(三)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帮助解决融资难题。前期,市科技局已与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农商银行即墨支行签订《即墨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准备金池合作协议》,四方共同组建1000万元的即墨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准备金池,给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亿元的科技信贷支持。下步,市科技局将征集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向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推荐有资金需求的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争取科技信贷资金支持。

四、加大对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一)通过定期培训,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结合市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对部分重点合作社理事长及其财务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法规政策、合作社内部管理规程、合作社财务管理及盈余分配管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及其应用、农产品质量认证程序等。培训工作将根据前期统计摸底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二是加强对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自2015年起,争取每年组织市、镇两级合作社辅导员进行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培训1-2次,统一认识,提高素质,全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开展合作社网上商铺建设,建立合作社信息档案。根据《山东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网上商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即墨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网上商铺建设工作的通知》(即农字[2015]4号),要求各镇(街道)从2011--2014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青岛市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入手,建立健全合作社文字材料、图片资料档案。之后,逐步覆盖到所有正常运作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信息档案系统,促进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整体提档升级。

(三)推行统一账簿制度,促进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自2015年开始,从规范现有的青岛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入手,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逐步推行统一账簿制度。统一印制合作社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成员分户账、往来明细账等财务账簿。并根据《即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统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会计科目设置及报表格式,结合合作社政策、业务培训,指导合作社统一建账、按时记账、定期结账报表,依此逐步解决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设置不齐全、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四)开展星级示范社评选,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制定《即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示范社评选标准》,分为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五个大项、二十个小项,按照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级别进行评定。按照合作社自愿申报,各镇(街道)政府初选推荐,市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评选确认的程序进行。评选结果将在即墨市政务网上进行公布,有效期为一年。获得星级示范社资格的合作社,将按年度授予星级示范社牌匾,并可优先安排实施各级财政扶持项目等。评选定级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下一年度评定不合格的合作社,将取消星级示范社、示范场资格,从项目库中除名。

五、加强行政指导,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能力

针对私营企业普遍存在的产品科技含量低等“瓶颈”问题,充分发挥政策和行政指导的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

(一)加强产学研结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科技“联姻”,根据民营企业的技术需求,积极牵线搭桥,加大科技“联姻”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引导和组织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交流活动,促成高校院所与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实施关键技术攻关。

(二)推进企业技术交易,进一步完善我市技术交易服务平台。与青岛市技术转移中心等单位合作,为企业技术交易活动提供专业化服务,在技术转移辅导培训、成果展示、项目转让代理、技术交流洽谈、技术合同登记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帮助。

(三)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扶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指导企业设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培育,从政策宣传、专利申请、申报材料、实地指导等多方面,为企业提供咨询和帮助,引导企业走高质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道路。

(四)组织开展产学研交流,为企业引进技术和人才。经常性地组织企业参加产学研洽谈会、科技成果对接会、科博会、高交会等各类科技交流、洽谈活动,帮助引进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和技术,展示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企业知名度,优化提升产品结构和附加值。通过组织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已引进的中科院自动化所(青岛)科学艺术研究院等高端科研机构的作用,为民营企业创新提供人才、技术和信息服务。采取“请进来、坐下来、走出去”等方式,通过举办企业家沙龙、专题讲座、培训班,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提升企业家及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五)加强专利服务指导,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把专利宣传和培训作为提高科技型民营企业创新意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创新意识强、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组织起来,组织人员、邀请专家,对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专利培训,提高企业的发明创造意识和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运营能力。安排专门人员与企业进行联系,帮助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提升企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发明创造能力。与企业建立双向沟通机制,随时掌握企业创新情况,帮助企业将研发成果及时申报专利进行保护,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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