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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基层环保工作网络,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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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年度 2014 类别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代表
文号
年度 2014
类别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代表
建议内容

即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会字第95号        

事由:关于建立健全基层环保工作网络,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的建议

内容:

 近年来,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随着我市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城乡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到社会稳定,越来越凸显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不足。

一是执法人员不足。目前,全市22个镇、街道办事处、中心社区设置了9个监察执法中队,执法人员有70人,每个中队平均覆盖3个镇,每名执法人员平均要监察约25平方公里,远远满足不了全市环境监管的需要。而我市早在1989年,就曾经在各镇设立了12个环保管理所,但后来因故调整。二是执法装备不足。对照国家环保部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缺少快速的应急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执法车辆等执法装备。三是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各中队人员、知识结构老化现象严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更高更严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特点不断发生变化,治污工艺也在快速进化,更多高端先进设备被广泛应用,对基层环保工作者的环境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一,增加执法人员编制。通过内部调剂、公开招录等方式保证人员到岗到位,从软件上促进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第二,增加监察中队数量。建议每两个镇设立一个监察中队,每个中队3-5人。较大的街道办事处设立一个监察中队。建立起“横到底、竖道边”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第三,增强环境应急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按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以及目前形式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监察、监测的设施、设备、车辆等,从硬件上充实执法力量的不足。

第四,加强对基层监察中队的领导。制定工作职责,健全规章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办理方式:面复                                   标记:B

即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5号

建议的答复

于为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整合资源把养路工人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积极鼓励、正确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局的环保社会监督员,对我市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参政议政、信息反馈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您提出的“把养路工人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的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一定的可行性。据市公路管理局答复,这部分人员年龄普遍偏高,学历偏低,工资低,工作期限连续性不强,积极性较难调动,缺乏专用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将这部分人员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较为困难。

虽然您的建议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但是,为我局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执法监督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今年7月9日,我局联合市关工委召开了首届环保社会监督员聘任大会,聘任了494名环保社会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和证件。这些监督员主要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与关工委工作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五老”人员,共聘任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构成的22名特邀环保社会监督员,24名首席环保社会监督员,448名环保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这些监督员遍及全市各个行业和重点区域,基本实现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全覆盖,唤起全社会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积聚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的正能量。

我局还制定了《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督员的条件、基本权利、主要职责、工作程序和表彰奖惩等。监督员不但监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而且还监督全市环保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及日常工作;指定了专门科室、安排专人负责与监督员对接,畅通监督员反映问题的渠道,认真受理、积极处理、及时反馈监督员反映的问题;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激励机制,对监督有力、成绩突出的监督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2014年10月10日

主要领导签字:

承办人及电话:董安恩  885115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即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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