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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面复 标记:C
即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5号
建议的答复
于为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整合资源把养路工人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积极鼓励、正确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局的环保社会监督员,对我市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参政议政、信息反馈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您提出的“把养路工人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的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一定的可行性。据市公路管理局答复,这部分人员年龄普遍偏高,学历偏低,工资低,工作期限连续性不强,积极性较难调动,缺乏专用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将这部分人员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较为困难。
虽然您的建议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但是,为我局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执法监督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今年7月9日,我局联合市关工委召开了首届环保社会监督员聘任大会,聘任了494名环保社会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和证件。这些监督员主要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与关工委工作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五老”人员,共聘任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构成的22名特邀环保社会监督员,24名首席环保社会监督员,448名环保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这些监督员遍及全市各个行业和重点区域,基本实现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全覆盖,唤起全社会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积聚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的正能量。
我局还制定了《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督员的条件、基本权利、主要职责、工作程序和表彰奖惩等。监督员不但监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而且还监督全市环保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及日常工作;指定了专门科室、安排专人负责与监督员对接,畅通监督员反映问题的渠道,认真受理、积极处理、及时反馈监督员反映的问题;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激励机制,对监督有力、成绩突出的监督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2014年10月10日
主要领导签字:
承办人及电话:董安恩 885115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即墨市城乡建设局、即墨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即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