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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整合资源把养路工人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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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年度 2014 类别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代表
文号
年度 2014
类别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附议代表
建议内容

即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会字第75号        

事由:关于政府整合资源把养路工人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的建议

内容:

随着经济发展,地区间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的难度不断增加。“环保”越来越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笔者在一次调研中偶然发现,某单位在青威路某段私自铺修违章小桥,中途突然被叫停,感到纳闷:“公路部门为什么能这么快地获得信息并及时到现场处置呢?”经过调查发现,现在的养路工人,人人都是树木、桥梁及道路设施等的信息员。不管在何时何地有人损坏树木、乱架桥及破坏道路设施等,养路工人看到后,都会在第一时间向公路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即可前往制止。笔者因此受到启发,就此事再调研思考,认为这种做法很好,且养路工人遍布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几乎无处不有。若这支队伍调动整合得当,必然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应。

所以,建议政府部门协调整合资源,赋予养路工人环保监督信息员的职责,调动其积极性。养路工人看到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焚烧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现象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出现场及时制止。这样可逐步减少并遏制环境污染问题。

办理方式:面复                                  标记:C

即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5号

建议的答复

于为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整合资源把养路工人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积极鼓励、正确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局的环保社会监督员,对我市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参政议政、信息反馈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您提出的“把养路工人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的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一定的可行性。据市公路管理局答复,这部分人员年龄普遍偏高,学历偏低,工资低,工作期限连续性不强,积极性较难调动,缺乏专用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将这部分人员纳入环保监督信息员较为困难。

虽然您的建议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但是,为我局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执法监督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今年7月9日,我局联合市关工委召开了首届环保社会监督员聘任大会,聘任了494名环保社会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和证件。这些监督员主要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与关工委工作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五老”人员,共聘任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构成的22名特邀环保社会监督员,24名首席环保社会监督员,448名环保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这些监督员遍及全市各个行业和重点区域,基本实现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全覆盖,唤起全社会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积聚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的正能量。

我局还制定了《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督员的条件、基本权利、主要职责、工作程序和表彰奖惩等。监督员不但监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而且还监督全市环保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及日常工作;指定了专门科室、安排专人负责与监督员对接,畅通监督员反映问题的渠道,认真受理、积极处理、及时反馈监督员反映的问题;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激励机制,对监督有力、成绩突出的监督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2014年10月10日

主要领导签字:

承办人及电话:董安恩  885115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即墨市城乡建设局、即墨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即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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